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天津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排序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发布时间:2018-04-12浏览次数:4987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
津价招协[2018] 015号
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天津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排序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咨询服务成果质量,树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良好的社会信誉,加快我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天津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排序暂行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排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协会单位会员。
二、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统计时间: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一)2016、2017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排序申报表(附件一);
(二)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及其他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2016、2017度交纳营业税(或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四)2016、2017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报表附注),其中报表附注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政策、会计报表注释。如财务报表中涉及工程造价咨询以外收入的,应出具工程造价咨询专项审计报告;
(五)企业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含分公司收入的,应提供分公司企业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报材料使用A4纸,按顺序简易装订成册。
四、申报要求:
企业申报的工程造价咨询收入,应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要求填报的工程造价统计报表数据一致,如不一致,请提供有关证明(或说明)材料。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申报企业应于2018年4月20日17:00前将排序申报材料纸质(一份)和电子文件一并报送协会,协会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排序名单在协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排序结果。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凯祥花园A区52号
邮政编码:300191
联 系 人:沈友柏 张 晖 张 静
联系电话:23699413-5015、5017
附件一:《2016、2017年度天津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排序申报表》
附件二:《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排序暂行办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
2018年4月12日
附件1-2016、2017年度天津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排序申报表.docx
附件2-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排序暂行办法.docx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凯祥花园A区48号
邮编:30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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