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委托机构名录的通知
发布者: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发布时间:2017-09-15浏览次数:5175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
津价招协 〔2017〕06 号
关于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委托机构名录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为解决审判执行中遇到的鉴定问题,全市将建立统一的中介服务机构名录,进一步规范我市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现委托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提供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造价机构名录,供法院委托工程造价机构时选定。协会负责本次申报进入造价咨询机构名录的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单位资格;
2、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甲级、乙级);
3、依法成立并自愿接受法院委托司法鉴定工作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二、申报材料:
1、《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工程造价机构名录申请表》(报一份电子文件);
2、无违法违规、无不良执业记录承诺书;
3、有效期内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5、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年限证明材料;
6、企业近三年的主要业绩证明文件(汇总表〈报一份电子文件〉、合同主要页;司法鉴定项目需要标注);
7、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证明文件(年度审计报告含造价或专项审计报告);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9月25日前报送协会,经协会初审后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将公示结果报送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三、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凯祥花园A区52号
负 责 人:张 晖 13502008154 23699413、9149-5017
联 系 人:沈友柏 曾晓丽
联系电话:23699410 23699413-5002
附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工程造价机构名录申请表》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
2017 年 9 月 12 日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凯祥花园A区48号
邮编:300191
电话:022-23699413
传真:022-23699410
邮箱:
teca201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