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对中建津泓(天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119家单位和梁长安等261人涉嫌“挂证”问题处理意见的公示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07-01浏览次数:6562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对中建津泓(天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119家单位和梁长安等261人涉嫌“挂证”问题处理意见的公示
来源:天津住建网 作者: 建筑市场处 时间:2019-07-01
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近日,我委以住房城乡建设部反馈的注册职业资格人员社保核查异常人员名单为重点,对相关单位所属注册职业资格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发现,中建津泓(天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存在梁长安等23名职业资格人员社保与注册关系不一致问题,涉嫌“挂证”;天津自贸区盛大新科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109家单位接到排查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说明材料,社保核查异常人员名单中的李亚东等238人,涉嫌“挂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现将对相关单位、个人的处理意见公示如下:
1.对中建津泓(天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121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并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2.对梁长安等280人予以通报批评,撤销其注册许可,三年内不予注册(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权限的,将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做出上述处理),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并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以上处理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7月1日至7月5日)。公示期间,企业或职业资格人员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委申诉。企业经办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有企业公章、法人代表印章;职业资格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资格证书办理。逾期未申诉,或者无法提供正当申诉理由的,我委将按上述公示意见进行处理。
申诉受理: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二楼东侧202室
联系电话:23675496
附件:拟处理的“挂证”问题企业和个人名单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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