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对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等3家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04-15浏览次数:6181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对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等3家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来源:天津住建网 作者: 建筑市场管理处 时间:2019-04-15
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等3家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采取相应的信用惩戒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
根据滨海新区住建委调查,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作为滨海新区经纬置地海华园、海青园、海榕园、海居园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照规定落实建筑业农民工管理制度,发生工资拖欠问题后未积极配合区清欠办等部门妥善解决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经研究,决定同意滨海新区住建委请示,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奖惩办法》(津建发〔2018〕2号)第十一条第六款,“对于存在以下严重失信情形的建筑市场主体,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其列入‘黑名单’:……(六)因拖欠劳务费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将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列入天津市建筑市场“黑名单”,清出我市建筑市场,一年内不得在本市承揽新的工程。
二、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出借资质
经对相关部门移送的线索进行调查,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天津市宝坻区体育馆项目建设过程中,允许自然人王某某借用其资质,具体负责项目施工,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现对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违法情节记入信用评价系统。
三、天津二建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分包工程
经对相关部门移送的线索进行调查,天津二建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天津城建大学新建综合体育馆项目建设过程中,作为该项目制冷机房工程、空调工程、照明系统工程等工程的专业分包单位,将专业分包合同内的变电站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天津二建水电公司将承揽的专业工程再次分包,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现对天津二建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分包行为给予通报批评,违法情节记入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系统。
全市各有关单位要以通报的违法案件为警示,切实提高法律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建筑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各区住建委要加强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工作,落实建筑业农民工管理各项制度,严厉打击施工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各方主体行为,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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